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按此下載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Excel檔 第三條 下列紀念日及節日,除春節放假三日 室內設計外,其餘均放假一日: 一、紀念日:(一) 室內設計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(一月一日)。(二)和平紀念日(二月二十八 長灘島日)。 (三)國慶日(十月十日)。 二、民俗節日:(一)春節(農曆一月一日至一 酒店工作月三日)。(二)民族掃墓節(定於清明日)。(三)端午節(農曆五月五日)。(四)中秋節(農曆八月十五日) 婚禮顧問。 (五)農曆除夕(農曆十二月之末日)。 三、兒童節(四月四日)。 放假之紀念日及節日,逢星期六、星期日,均不予補假。 酒店兼職但春節及農曆除夕不在此限。勞動節之補假及軍人節之放假或補假規定,由各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 政府行政機關紀念日及民俗節日假期調整原則 中華民國 會場佈置100年9月28日院授人考字第10000526682號函修正第一點 一、農曆除夕暨春節假期 (一)農曆除夕暨春節假期(指農曆除夕至農曆一月三日及補假)之次日遇星期五上班日, 開幕活動該上班日調整放假,並於農曆除夕暨春節假期(含例假日)前、後一週之星期六補行上班,必要時得另訂補行上班日期。 (二)農曆除夕適逢星期二,其前一日上班日星期一,該上班日調整放假 小額信貸,並於農曆除夕前之星期六先補行上班。 【新聞來源:行政院人事行政局】 .msgcontent .wsharing ul li { text-indent: 0; } 分享 Facebook Plurk YAHOO! 酒店經紀 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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